問: 瑪莎,我的夢想之家將在 7 天後關閉託管。 突然,賣家宣布不再出售。 他們想退還我的押金。 我不要錢; 我想要我的房子,我想要他們離開。 兩名特工都感到沮喪和憤怒。 我有什麼辦法?
A: 幸運的是,這種情況並不常見。 你沒有提到為什麼賣家要取消。 在許多情況下,賣家會因為一時的恐慌而想要取消銷售。 一旦他們認真考慮,就會繼續前進。
我是根據這件事的經驗來發言的。 1990 年 6 月,我和丈夫正在購買我們的第一套房子。該房屋已出租多年,是真正的修繕者。 我們於 1990 年 6 月 26 日開始託管。第二天,也就是 6 月 27 日,Painted Cave 火災開始了。風助長了這場猛烈的大火,火焰很快就蔓延到了聖巴巴拉。 賣家住在北收費公路附近,擔心他們的房子無法生存。 6 月 28 日,他們打電話給經紀人,要求取消託管,認為如果房子著火了,他們可以搬進出租屋。 我們告訴賣家的代理人讓她的客戶先考慮這個行動,我們會在幾天後進行討論。 賣家決定繼續出售。 不幸的是,他們的家和其他 427 座建築一起在彩繪洞火災中被燒毀。
一旦賣方簽訂了房地產合同,交易的權力就轉移到買方手中。 買家需要在特定時間範圍內完成一系列突發事件。 賣家別無選擇,只能等待買家消除意外情況。 只有當買方未能在合約期限內履行合約時,賣方才能提出取消合約。
如果所有意外情況均已消除,買方決定取消合同,則其保證金(通常為合約價格的 3%)將面臨風險。 由於買家在最後一刻退出,賣家受到了傷害。
買家同樣會因賣家在最後一刻試圖取消合約而受到傷害。 雖然賣方沒有實際託管資金,但他們可能會因買方、買方經紀人和賣方自己的經紀人的具體表現而被起訴。 大家都履行了自己的義務,賣家取消訂單的行為造成了嚴重損害,而且是惡意行為。
買家有多種選擇。 他們可以提起訴訟,迫使賣家完成銷售。 如果賣家沒有正當理由退出,買家最終將在法庭上獲勝。 買家還可以記錄該房產的待決狀態,讓全世界知道正在發生訴訟並且該房產無法出售。 如果賣方為了在另一次銷售中獲得更多資金而違反合同,則待決訴訟將停止該銷售。
對您來說,好消息是,賣家通常只需要一點時間就能認識到繼續銷售比其他選擇好得多。 給他們幾天時間。 我希望他們做出正確的選擇。
Marsha Gray 在聖塔芭芭拉房地產工作超過 25 年。 她在 Allyn & Associates 工作,幫助客戶買賣房屋以及提供貸款服務。 要閱讀更多瑪莎的問答文章,請訪問 瑪莎格雷SBhomes.com。 聯絡瑪莎 (805) 252-7093 或 瑪莎格雷SB@gmail.com。 DRE# 012102130; NMLS #1982164。
支援 聖塔芭芭拉獨立報 透過長期或單一貢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