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在和永恆之火的起源
幾千年來, 無數的古文, 已提到’內在的靈性之光”,作為一種燃燒的本質(永恆的精神火焰),一個人越接近自己的自我啟蒙和自我認識,它就越能點燃並閃耀。
所有古代文化都在其神話和創世故事中包含“永恆之火’,一道從陰影中閃耀出來的光芒,帶來生命和更新,因為它燃燒了所有的幻象。 直到今天,全世界數百個城市仍然燃燒著永恆的火焰,作為維護生命神聖性的象徵。
我們天生就知道並能感受到精神力量在我們體內強烈流動。 我們將這種自然力解釋為 內火 (在物理意義上)。 一種內心的火焰,越接近激發自己內心的真理之光,就越能被點燃和點燃。 然而,這不是物理火災,這是 以太一由靈魂本質而生。
當你與靈魂深深相連時你可以感覺到 被激發、開啟、點亮、激動、興奮、振奮和生氣勃勃所有這些術語都指的是內在的“活躍”。 我們的語言講述了許多人已經忘記的真理,但在靈魂層面上,你確實記得你是誰以及你是由什麼組成的。 只需要你靈魂之光的‘火花’就能重新點燃你無限的起源,這就是雙生火焰的概念,或者‘結對’(我喜歡這樣稱呼它)開始出現。